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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自然理解vs充分分析 从维特根斯坦中期的笔记看,他的注意力已经不集中在经过分析之后得出的“逻辑语言”,而是语言的日常的实际使用,至少是在科学工作中的实际使用。所以,研究者常把维特根斯坦后期的思想转变概括为从对逻辑语言的关注转向对日常语言的关注。这个评论虽然不错,但不够中肯。在我看,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的特点是把逻辑分析和自然理解结合起来了。《逻辑哲学论》主张存在着“被完全分析了的命题”(3.201),而且,“只有一个完全的分析” (3.25)。而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说:“我们的语言形式于是却似乎有一种最终分析那样的东西,从而一个表达式就有唯一一种充分解析的形式。…… 把我们的表达弄得更加精确,就可以消除一些误解;现在我们却好像在追求一种特定的状态,完全精确的状态;似乎这就是我们进行探索的真正目的”〔第91 节〕。在《哲学研究》中,逻辑分析的最终目标不再是简单名称或简单对象,而是自然理解,因此,也就不存在抽象的充分分析。分析是有目的的分析,是把隐含在理解中的东西摆上明面,从而使某些混乱或模糊得到澄清。 《逻辑哲学论》反复提到“完全的分析”;维特根斯坦坚持简单对象的存在,也正是出于充分分析原则的一般要求。而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多方面批判了充分分析和简单对象的观念。我这里想把第60节全节引用在下,目的之一是让读者体会一下《哲学研究》的风格。不少读者很不习惯维特根斯坦进行哲学思辨的方式,以为琐碎,我的感觉正相反,在这些具体而微的论述方式中,重要的哲学课题展现得极为鲜明,比那些徒托空言从大词到大词的论述方式清楚多了。 [quote]我说:“我的扫帚在墙角那里”,——这真是关于扫帚把和扫帚头的命题吗?反正可以用说明扫帚把和扫帚头位置的命题来代替它。这个命题是第一个命题的进一步分析过的形式。——但是为什么我称它是“进一步分析过”的?——扫帚在那里,就意味着扫帚把和扫帚头也在那里,而且两者相互所处的位置是确定的;这一点先前仿佛隐藏在句子的意思里,而在经过分析的句子里说了出来。那么,说扫帚放在墙角的人真的意谓:扫帚把和扫帚头都在那里,扫帚把插在扫帚头上?——我们随便问哪个人他是不是这个意思,他大概都会说他根本没有特别想到扫帚把或扫帚头。这恐怕是正确的回答,因为他既没有特别想谈扫帚把也没有特别想谈扫帚头。设想你对某人说:“给我把扫帚把和插在扫帚把上的扫帚头拿来!”,而不说:“给我把扫帚拿来”!——你听到的回答岂不是:“你是要扫帚吗?你干嘛把话说得这么别扭?”——他会更清楚地领会进一步分析过的句子吗?——有人会说,这个句子和通常的句子效果是一样的,只不过绕了个弯。——设想一个语言游戏:某人得到命令,把某些由许多部分组成的东西递过来,或搬来搬去,或诸如此类。有两种玩法:一种(a),复合物(扫帚、椅子、桌子等)各有名称;另一种(b),只有组成部分有名称,而整体物要借助它们的名称来描述。——在何种意义上第二个游戏的命令是第一个游戏的命令的分析形式?前一个命令隐含在第二个命令里而只有通过分析才抽取出来?——不错,把扫帚把和扫帚头分开,扫帚就拆散了;但拿扫帚来这个命令因此也是由相应的部分组成的吗?[/quote] “他抓住扫帚把”,听起来很自然,要说“他抓住足球把”你就听不明白。在这个意义上,扫帚把和扫帚头在那里隐藏在扫帚在那里之中,我们可以把它分析出来,也就是说,可以把它说出来。但我们干吗要分析出来,干吗要说出来?为了让事情更清楚地显现出来。然而,在我平常说“扫帚在那里”的时候,扫帚在那里说得足够清楚了,扫帚把和扫帚头在那里反倒让人费解。并不是说得越细、分析得越多,事情就更清楚。我们通常是在没说清楚的时候,才需要再说些什么,再提供某种解释、分析,以期事情更加清楚,这个最为平凡的现象却导致一个逻辑上大错特误的推论,仿佛我们只要更多说一点,多分析一点,事情就会更清楚,仿佛从来没有一句话本身就是足够清楚的。仿佛“经过分析的命题”天然具有更清楚、更合乎逻辑的意思。维特根斯坦在这里对“分析句”的评论完全适用于特称描述语理论。他指出了逻辑原子论极端地把逻辑和理解划分开了,好象我们并不知道自己真正在说什么,要等哲学来帮我们分析;只有分析才表明句子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我说“苹果来了”,你问“苹果来了”是什么意思,我改说“张三来了,张三带着苹果”。你若再问“张三来了”是什么意思,我就没办法了。不是毫无可能解释,而是可能性太多了,我不知道你的问题在哪里。我们听到一句话,通常直接就理解了。在话语和理解之间,不需要什么中介。各种意义理论,指称论、观念论、图象论,其中都有一些论证希望建造桥梁,跨越从语句到理解的鸿沟。没有什么东西能带我们越过鸿沟,因为本来无鸿沟。维特根斯坦倒转了思考的方向:理解是一个自然的、直接的、无中介的过程。当然,有时需要解释,需要中介,但最终要来到直接理解。理解需要天赋,你无法教会一只母鸡这是指体积、那是指岁数,但你却可以教会一个六岁的孩子。 你指全兔,他总是理解成兔子尾巴,这时你怎么办?我们还可以想象更离谱的误解,例如你永远看不见整只兔子,你总以为我不是在指兔子的前一半就是在指兔子的后一半。当然,这种误解不容易发生。但容易不容易发生不只是一件经验上的事实吗?我无法从逻辑上排除它发生的可能性。然而,我们不是从怀疑一切开始的,不是从无穷无尽的误解开始的,理解的过程不是无穷无尽地消除误解最后达到确定性,理解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孩子自然而然就学会理解语词和概念。他在这里那里会发生误解,我们尝试用这样那样的办法消除他的误解。如果我发现他像一只母鸡一样,完全没有理解这些概念的天赋,发现他的误解是无边无际的,那我就没有任何办法教会他。我们无法按着孩子的头教会他理解,我们在自然理解生长的过程中防止这样那样特定的误解。 有些理解需要训练,但即使在这里,理解也不等于训练。有时候,一幅图象可以提供解释,但我们并不总需要一幅图画,而且图画本身也可能需要进一步解释。第139节插语说到一幅图画,画的是一个老人拄着拐杖上一个陡坡。维特根斯坦问:为什么你这样理解?“假如他以那个姿势在往下滑,看上去不可能是一个样吗?”这并不是说,一幅图画随便怎样解释都是一样的,而是说,我们对图画有一种自然的理解,维特根斯坦接着说:“也许火星人会这样描述这幅图画。我无需解释我们为什么不这样描述。”语句提示一种自然的用法,但不强迫,不“决定”,只有对照另一种可能性,对照于不理解、误解等等,才谈得上必然、受迫等等。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第一句话是:“人出于天性求理解”,若非如此,我们不会理解任何事情,如果你的目的就是抬杠,那你可以永远找到可质疑的东西,无论它多么琐碎,多么不近情理。因为自然理解没有一个终极的标准。我把理解的这一特征称作“理解的合作原则”[17],这不是一个规范性的用语,而是一个描述性的用语,描述我们事实上是怎样达到理解的。 自然理解的思路大大弱化了理解和误解的差别,特别是事涉复杂的情况。但绝不像某些读者那样把维特根斯坦防止极端化的努力再次极端化,似乎他是要取消理解和误解的区别,主张一切理解都是误读。维特根斯坦所要强调的是:我们的语言没有一种唯一的充分解析的形式,因此,我们也没有一种一劳永逸地消除误解的办法。哲学不为任何问题提供终极答案,哲学不是要重新构造一种完善的语言。哲学分析为解惑服务,是对误入歧途的初级反省的治疗。维特根斯坦关于哲学是智性治疗的思想必须从理解的自然性来理解。说到治疗,我们不妨想一想医生和生命的关系――生命自然而然生长起来,医生救死扶伤,但医生不创造生命,而且也可以说,和生命的出现相比,医生的作用是多么有限,然而医生们不为这一点烦恼。 §7 评论 弗雷格自视为数学家和逻辑学家,他对哲学的兴趣可说是由数学和逻辑的兴趣引导的。罗素与弗雷格不同,他对哲学问题有广泛的兴趣,并在各个方面发表自己的看法,但他的哲学兴趣没有维特根斯坦那种深度。维特根斯坦有他自己的哲学关怀,这种特有的关怀使他把弗雷格和罗素提出的问题引向新的方向和新的深度。正如维特根斯坦的老朋友Paul Engelmann所说:“对他〔维特根斯坦〕来说要紧的是哲学而不是逻辑,逻辑只不过碰巧是他精确描述其世界图画的唯一合适的工具。”[18] 不过,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探索是从弗雷格和罗素入门的,无论是他的前期哲学还是他的后期哲学,始终都在回应这两位前辈。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序言里说:“我只想提到弗雷格的巨著和我的朋友罗素先生的著作,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了我的思想。”可惜,维特根斯坦没有激发这两位前辈的进一步对话,从一开始,弗雷格和罗素就没有懂得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真正趣向。弗雷格读了《逻辑哲学论》开头部分的打印稿,写信给维特根斯坦,直话直说,他一个字也看不懂。罗素倒是很赞赏这本书,并且亲自把它译成英文,并为之作了一篇长长的序言。然而,正是这篇序言让维特根斯坦断定罗素根本不理解这本书。即使如此,我们前面说到过,罗素对青年维特根斯坦还是十分推崇、着意扶植,然而,罗素对维特根斯坦后来的哲学大不以为然,他在《我的哲学发展》中说道:“我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中没有找到任何让我感兴趣的东西。”[19]虽然维特根斯坦一出道直到一生终了都名满哲学界,但不被理解的痛苦却始终伴随着他。在《哲学研究》的序言中他又写道:“我的成果遭到多种多样的误解,或多或少变得平淡无奇或支离破碎。这刺痛了我的虚荣心,久难平复。” 哲学界对于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的评价相差很远[20],那些热忱追随维特根斯坦早期思想的学人当中,有很多对他的后期思想深感不解。但后进的学者,多数认为那才是维特根斯坦真正成熟的思想。我也属于后一类。我认为,要理解维特根斯坦的后期思想,最重要的是出发点的转变。逻辑语言主义主张,平常的话语原则上是不清楚的,存在着一种一般的分析方法,提供一个整体上更清楚的话语体系,甚至提供一种终极清楚的话语体系。而现在维特根斯坦对包括他自己的早期思想在内的逻辑语言主义进行了彻底批判。理解是自然的,因此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误解、导致理解等等;解释用来消除误解,而不是消除一切误解的可能性。分析和解释通常是就某一不清楚之点而生的,在一个特定的场合中,原来那句话可以作这样的解释,并不意味着在任何场合中都可以或应该作这种解释。而且,即使经过分析的命题的确比原来那句话更清楚,这也不意味着经过分析的命题一般地可以代替原来的命题。维特根斯坦关于自然理解的思想,其意义远远超出狭义语言哲学的领域,是对西方哲学具有根本意义的转向。 后期维特根斯坦参考书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能够和德文原本或英译本对照读更好。这是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的代表作。字面很好读,但意思往往不容易把定。原因之一是,维特根斯坦希望停留在最富含意义的例子和提法那里,它们往往可以引向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结论。 有中文译本的后期维特根斯坦著作此外只有《论确定性》,张金言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我知道两种诠释性著作最有助于我们逐段深入阅读, 一种是萨维尼的Wittgenstein’s “Philosophische Untersungungen”, Vittorio Klostermann,1994,上下卷。 一种是贝克-哈克的An Analytical Commentary on Wittgenstein’s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umh,Basil Blackwell,1983及以后几年陆续出版。 这些学者注疏《哲学研究》就像我国学者注疏四书五经一样,逐字逐句。中国人研究西学还远没有作得这么细的。 皮彻所编Wittgenstein, The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Anchor Books,1966〕收集了二十左右篇论文,一些著名维特根斯坦专家讨论《哲学研究》及其中一些主要论题,读者可以从对维特根斯坦的反驳、批评和反批评中了解维特根斯坦。不过其中有几篇罗哩罗嗦不得要领。 中文关于维特根斯坦后期的研究专著不多。韩林合的《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之路》〔台湾仰哲出版社,1994〕中的下篇比较系统地研究了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其中主要是关于《哲学研究》的。不过,我觉得韩林合那时太偏重从《逻辑哲学论》的角度来解释后期维特根斯坦。 注释: [1] 维特根斯坦,The Blue and Brown Books,17页。 [2] 引文出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本章凡出自该书的引文只注出节号。 [3] 可参照万德勒关于Spiel和英文词game的比较,见万德勒,Linguistics in Philosophy,25-26页。 [4] 贝克和哈克,An Analytical Commentary on Wittgenstein’s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第一卷99页。 [5] 参考第十一章第二节中的相关段落。 [6] 叶姆斯列夫,Introduction: Language,40页。 [7] 维特根斯坦,The Blue and Brown Books,第17页。 [8] “‘家族相似’概念”是指“家族相似”这个概念;“家族相似概念”是指具有家族相似特性的概念,如“游戏”“语言”“数”等等,为突出区分,有时我也说家族相似性质的概念。 [9] 班波罗夫,Universals and Family Resemblances,186页。 [10] 佛格林,Wittgenstein,117页。 [11] 参见第十四章第三节。 [12] 奥古斯丁,《忏悔录》,卷一,第8节。 [13] 欣迪卡从另一个角度获得同样的结论 “识认感觉的标准是什么?维特根斯坦提供了一个卓越的答案:在这里没有标准。”见欣迪卡,Wittgenstein and the Problem of Phenomenology,38页。 [14] 洛克,《人类理解论》,386-387页。 [15] 杜威,Experience and Nature,182页。 [16] 哈克甚至认为杜威和蒯因的见解与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私人语言没有直接冲突,我们甚至可以在人群中学会一种私人语言。见R.阿灵顿和H-J.格罗克编,Wittgenstein and Quine,34页注3。行为主义者一般反对私有语言,但经常是一种同一层面上的对立而不是更深刻的见解。 [17] 所谓“理解的合作原则”,我是指我们总是从最富意义的可能性开始理解。它和格赖斯的“合作原则”不尽相同。〔参见格赖斯,Logic and Conversation,26页及以下。〕“理解的合作原则”与蒯因所谓“理解的宽容原则”也不相同,但与戴维森的“理解的同情原则”较为接近。不过,这里不打算阐论这一原则的内容。 [18] 恩格尔曼,Letters from L.Wittgenstein with a Memoir,96页。恩格尔曼是和维特根斯坦一起为后者的姐姐盖房子的建筑师。 [19] 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199页。 [20] 有些论者例如哈里森完全否认维特根斯坦有个根本转变,参见哈里森,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我以为这种看法是无稽之谈。 本文系陈嘉映《语言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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